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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宣導 徐士凱老師 - 公告 | 2019-08-02 | 點閱數: 58

108年度菸害防制宣導標語

1. 青少年「母湯」吸菸,拒絕菸品從小開始,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關心您。

2. 本市公車站候車亭為禁菸場所,於今年11月1日起,吸菸者最高罰1萬元整。

3. 提供菸品給未滿18歲青少年,最高罰5萬元整,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關心您。

4. 電子煙無法戒菸,請撥打戒菸專線0800-636363協助您,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關心您。

5. 吸菸後殘留於房間內三手菸,傷肺又傷身,請支持無菸家庭,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關心您。

6. 本市公園、學校校門口及周邊人行道為禁止場所,提醒您勿在此吸菸,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關心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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